项目编号: | 341024102O24080002 | 产权类型: | 林木所有权 | 流转方式: | 转让 | 乡镇(街道): | 金字牌镇 | 村(社区): | | 组别: | | 登记日期: | 2024-08-16 | |
项目描述: 1、本次转让采伐销售权山场为卖方龙坑工区土名烂泥坞7号小班杉木成熟林,采伐面积约13亩(0.87公顷),蓄积约194立方米,采伐证号:祁门县采字[ 2024]264 号。 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许可证。 | 交易面积: 13.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13.00亩 | 项目位置: | 项目四至:东至: 山降直上(划红漆) 南至: 山脚茶叶湾 西至: 降(与主伐山幼林交界) 北至: 小降直上(划红漆) ;以实地标记的界线为准 | 坐标拐点: | 树种组成: | 主要树种:杉木 | 平均树龄:年 | 株数:万株 | 平均树高:米 | 平均胸径:厘米 | 蓄积(材积)量:194.0立方米 | 附属设施: | 项目用途: | 补充说明:① 意向受让方通过黄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所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②买受人取得林木采伐销售权转让后。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 2024年 11月 31日,木材运出山场时间不得超过 2024 年 12月 31日(包括索道的撤离)。 ③买受人竞买成功后林场提供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如木材数量出现差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买受人只能在林场标记范围内进行采伐作业。 ④买受人必须规范操作。绝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私财物,同时必须做好林区和作业山场的森林防火工作。 ⑤买受人若需开设木材运输道路的,自行与山场所属村组或村民联系协商解决,开路时需临时占用土(林)地赔偿损失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林场予以协助)。买受人木材途径第三方修建的集材道路,须分摊修路投资成本,具体数额与修路投资方协商解决。买受人在本次采伐运输过程中所修建的全部木材运输道路,作业结束后,其使用权交由林场所有。 ⑥如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收购非中标区生产的木材。⑦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⑧买受人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赔偿林场的相关费用。⑨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款后,林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山场拔交手续。⑩本标的物按现状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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