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麦子地光伏电站项目二期需要临时使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华能新能源(禄丰)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市麦子地光伏电站项目二期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临时施工便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仁兴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0.0909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0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禄丰市仁兴镇大猪街社区仁兴村小组集体林地0.0909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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