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至安吉高速公路德清舞阳至安吉昌硕段涉及古树名木迁移保护方案编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清至安吉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办发[2021]36 [2021]62 号)、《湖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发改规划〔2021〕166号),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开展本项目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德清舞阳至安吉昌硕段的涉及古树名木迁移保护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发包平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德清至安吉高速公路德清舞阳至安吉昌硕段起于德清舞阳街道104国道西侧北前山下村附近,途经德清武康街道、舞阳街道、莫干山镇、安吉昌硕街道,终于安吉县昌硕街道李村附近与杭长高速交叉点。路线全长约24公里,其中德清段长约18公里,安吉段长约6公里。
项目拟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全线设枢纽互通2处,一般式互通2处,工程估算总投资约70亿元。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德清至安吉高速公路德清舞阳至安吉昌硕段涉及古树名木迁移保护方案编制招标设一个标段,第GSMM0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古树名木分布情况调查、古树名木迁移方案编制、办理林木采伐(挖)许可证等内容。
2.3 服务周期:
签订合同起至本项目林木采伐(挖)许可证办理完成后止。
2.4 质量要求:
满足行业规范要求,确保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自2015年7月1 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委托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涉及古树名木迁移保护方案编制工作。业绩证明:①合同协议书(委托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涉及古树名木迁移保护方案编制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 职称证等相关扫描件; 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委托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编制方案上的署名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出现姓名、任职或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招标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信誉最低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向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3.7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6日。
4.3潜在投标人需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可凭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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