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对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拟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拟使用林地上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 或个人 |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 |||
项目名称 | 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 | 项目类型 | 公共事业与民生项目 | |
项目批准 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准文号 | 深龙发改〔2021〕107号 | |
被用地单位 | 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 | |||
拟采伐林木 位置 | 见附件 | 采伐树种 | 荔枝、速生相思 | |
拟采伐林木面积面积(公顷) | 5.0698公顷 | 采伐蓄积 | 52.2立方米 |
二、公示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10月6日(7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址
本次公示采取网上展示和现场张贴方式。网上展示地址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现场张贴在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点。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间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电话:82348968
公示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1号水务大楼
公示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附件:建设项目拟采伐林木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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