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金山杨梅山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需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金山杨梅山养殖场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金山杨梅山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猪舍、道路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仓库、晒粪室、化粪池。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南雄社区。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面积为0.0893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0.2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禄丰市金山镇南雄社区岔河二组集体林地0.0893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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