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丘高速一总包四项目新增临时设施工程拟临时占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占用林地单位:云南曲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占用林地项目批准单位: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拟占用林地项目名称:师丘高速一总包四项目新增临时设施工程(项目代码:2404-530323-04-01-834229);
四、拟占用林地性质:临时占用,用途为进场路,期限为两年;
五.拟占用林地项目性质:新建,类型为基础设施性项目;
六、拟占用林地地点:师宗县龙庆乡境内。地处东经104°8′3″~104°8′20″,北纬24°32′8″~24°32′20″之间;
七、拟占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云南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师丘高速一总包四项目新增临时设施工程占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中的现状图为准。面积1.4404公顷,均为用材林林地;
八、拟占用林地上林木采伐情况:树种为杉木,起源为人工,蓄积4.0立方米;
九、拟占用林地权属:集体,具体为师宗县龙庆乡庄科村委会牛依沟村小组集体所有;
十、拟占用林地村小组意见:经2024年4月7日龙庆乡庄科村委会牛依沟村小组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一致同意占用林地;
十一、拟占用林地补偿情况:按利益关系人签订的《师丘高速一总包四项目新增临时设施工程临时占用林地、林木补偿协议》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师宗县行政审批局反映,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予以审核审批。
电话:0874-5755616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3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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