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 8 (周 四 )福建省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项目名称 | 8 (周 四 )福建省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
项目编号 | YPQ_LQ_2024_R_0002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 4 年 1 月 1 7 日 15:00 前 ( 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
报(竞)价 方式 | ■ 挂牌公告时间: 202 4 年 1 月 11 日 ~202 4 年 1 月 1 7 日 ■ 竞价时间: 202 4 年 1 月 18 日 10:00~1 1:00 (共 3 个标的,每标 20 分钟,依次进行) 。 ■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 每个标的 必须有 3 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含 3 家,且法人代表不能为同一人)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本项目采取 暗标暗投 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 , 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 两 个或 两 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保留价 5 倍及 5 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 竞价阶梯: 1000 元及其整数倍 ■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1. 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 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 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 伐(或运输) 数量 与预计出材 数量 不符、 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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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 0.3% 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 1500 元的按 1500 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 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 . 本次竞买过程中报价不包含木材生产工资。 3 . 标的物中的松木属于检疫管控对象,存在政策和市场等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延平区林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销售,并向林场承诺只在延平区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出售疫木,确保松木安 全利用,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4. 受让方采伐林木时应注意铁路、 公路(含乡村便道)、 高压线、电线、光缆、水管、坟墓等 基础设施 的安全,并按照乡村习俗保留坟头树,以上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用林场已经在测算标底时扣除,受让方参与交易表明受让方已认可 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 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竞买约定、 林木定产定销合同(范本) 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必须在工商进行注册,经营范围具有木材生产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 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 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 17:00 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 0598-5728936 。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福建省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 樟湖、徐洋管护站 | |||||||||||||||||||||||||||||
时间 | 202 4 年 1 月 11 日 ~202 4 年 1 月 1 7 日 | ||||||||||||||||||||||||||||||
联系人 | 赵先生 13950649068 、 房 先生 139 50697656、 林先生 13859383356 。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 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 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 4 年 1 月 1 7 日 15:00 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① 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 ATM 转账、现金缴款; ② 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 ( 如: 0118 葫芦山定销 1 标保证金) 。 3. 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 福建省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指定银行账户,其中 : 1 标 10 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 10 万元充抵成交木材款 ; 2 标 5 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 5 万元充抵成交木材款 ; 3 标 10 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 10 万元充抵成交木材款 。 4. 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 ; 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 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 202 4 年 1 月 2 5 日 17 : 00 前将全部成交款( 其中:一标 扣除 10 万元交易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 ,二标 扣除 5 万元交易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 , 三标扣除 10 万元交易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 )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与转让方签订《 林木定产定销合同》等 。 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福建省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 账号: 13910101040002458 开户行:南平市农行延平支行 3. 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 附件 中所有材料 , 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曾 女士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98-5728818 | |||||||||||||||||||||||||||||||
七、附件 | |||||||||||||||||||||||||||||||
1. 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 . 竞买约定 3 . 林木定产定销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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