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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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需求描述 在该项目规划地7、8小班范围内建设宽10米、长360米的森林防火生物阻隔带,采伐蓄积55.6立方米、补植木荷720株,年底开展施肥管护1次。 | ¥27,840.00 | 1(见附件) | ¥27,840.00 |
上传承诺函、报价表、书面声明(见附件),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鲜章。
1.供方(承包人)完成阶段性作业后向需方(发包人)提交阶段性验收申请,由发包人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需在规定限期内无偿整改直至合格;整改不合格的,发包人按相关规定进行惩扣或追究违约责任。
2.本项目实施地块周边已实施桢楠补植,承包人在采伐、补植等施工作业过程中,须避免林木倒伏造成桢楠受损;造成桢楠受损损失的,须按补植造林投入予以相应赔偿。
3.采伐的林木,须加强保管,防止丢失、遗弃、被盗等,否则按市场价赔偿;杉木须按每段4米/4.2米规格造材,并按林权人(林场或社队)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松木须按疫木除治规程进行处理。
人工费、种苗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培训费、保险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合理利润、税费等所有费用。
完成采伐补植后,发包人支付该阶段相应费用;完成施肥管护后,发包人支付该阶段费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转账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在30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进场前,必须为每一个务工人员(含中途进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意外保险,商业意外险保险理赔额度达到:医疗≥10万元、伤亡(残)≥100万元/人,并且所投保的险种对应有效。项目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因工伤事故、人身损害等经工伤保险或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免赔部分或拒赔等,或漏保、脱保、未参保等,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概不承担。
2.成交人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必须配备头盔、工装、手套、安全绳等相应的劳保用品和物资,确保人员人身安全、防疫安全、药品保管和使用安全、交通及运输安全、食品安全等,严禁人员带病作业、酒后作业、疲劳作业等,严禁使用65岁以上人员及其他不适宜本项目作业的人员直接参与项目作业施工。成交人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概不承担。
3. 森林防火安全要求。成交人要加强作业人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禁林区内吸烟,若有违反,按100元/人.次惩扣成交人费用;用火前须安规定报告或审批,违规用火,按300元/次惩扣成交人。因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森林火灾,由成交人承担一切后果,包括违约惩扣、行政处罚、无条件解除合同、移送公安机关等。
4.本项目松树林木的采伐和除治等,承包人要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进行除治,在监管人员指导下采伐松木,并在安全的地点进行焚烧处理,严禁遗弃遗漏藏匿,或擅自外运和利用,其质量标准、除治绩效验收、惩扣等参照上级规定或同期林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有关规定执行。
5.成交人若磷化铝等药品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药物遗失、遗漏或扩散等,导致人畜中毒或村民养殖(蚕)受害等引发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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