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和2023年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事项划转工作实施方案,下列第四批行政许可和其他类型事项审批职能从2024年1月4日起由县水利局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请有下列许可事项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从规定时间起,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旬东商业水街B座行政审批专区投资项目科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县水利局不再办理下列许可业务。
附:第四批划转事项
1、取水许可;
2、河道采砂许可;
3、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方案审查和疏干排水方案审批;
4、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5、地下水取水工程现场核验;
6、非林地林木采伐(河道等涉水区域)。
旬邑县水利局 旬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 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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