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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至呼中66kv输变电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9-01

塔河至呼中66kv输变电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调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W2022GZX628

1.招标条件

塔河至呼中66kv输变电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调查项目,招标人为呼中区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公司是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塔河至呼中66kv输变电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调查项目

2.2地点:塔河至呼中现有乡道架空敷设,途径西戈北侧,古洋河分场、阿尔河分场、提阳山分场至66千伏呼中变,整条架空线路位于呼玛河以南,新建架空线路亘长为83.5千米。

2.3规模及主要内容: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建设项目使用林木采伐设计调查、建设项目湿地占补平衡方案编制(或湿地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建设项目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呼中国家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控 制 价:593.48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还应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08月01日起至2022年08月01日)行贿进行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需提供2022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新成立企业说明)

3.6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90510时00分至2022年09月1210时00分(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前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6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09时00分

6.2线上开标,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兴安岭行政服务中心5楼501),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 话:0457-3438055

招 标 人:呼中区自然资源局

址:呼中区呼中镇中心大街58号

人:金先生

话:0457-3436577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82362805-810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1幢9层921-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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