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信息
高胜春沟
17.82
荒山
灌丛林
岗
老参地
无
王强前山
23.80
荒山
灌丛
岗
农田
灌丛
无
大石头窝沟门
2.00
荒山
道
林地
河套
林地
无
项目基本信息
转让方
集安市花甸镇柞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使用权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
标的名称
集安市花甸镇柞树村采伐迹地造林
坐落位置
吉林省 通化市 集安市 花甸镇 柞树村柞树村四组
项目总面积
43.62亩
项目总金额
21810元
转让方式
整体交易
交易方式
公开交易
发包期限
2024-12-17至2054-12-16
竞价保证金比例
20%
竞价保证金总金额
4400元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自由报价期
2024-12-18 09:00:00至2024-12-25 10:00:00
加价幅度
1000元
限时报价周期
120秒
服务费用
按约定收取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12-25 10:00:00
优先购买权人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3日内支付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发包价格。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市场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受让方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标的无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权属证书
5.涉及标的各种补贴的约定:归柞树村民委员会所有
6.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7、发包后承包方必须依据林业部门规定树种进行造林,达到林业部门规定的成活率,并按规定进行扶育,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8、合同到期,林木未采伐、林地未使用,承包方应无条件将承包标的交给发包方,由发包方重新发包。9、承包期内承包方负责荒山造林的管护,防火工作。所有管护等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因管护、防火不利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10、承包期限未到,林木已采伐或部分采伐,承包方应将所承包的荒山造林按林业部门要求还林、扶育,达到林业部门规定成活率后,将标的物部分或全部交给村里重新发包。11、双方约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对上述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所提申请是真实意愿表示,并已履行了相应程序,产权权属清楚,拥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现自愿向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申请交易公告,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组织交易。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和交易市场相关规定,按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对地上附着物有管护责任,标的原地上附着物在合同到期时保持完好,新建附着物应征得转让方同意。
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承包权,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进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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