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邻水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黎家镇金竹坪村作业点林木采伐及林地整理劳务协作服务(第二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XCT2024-12-04号
2.采购项目名称:邻水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黎家镇金竹坪村作业点林木采伐及林地整理劳务协作服务(第二次)。
3.采购人:邻水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预算金额 30万元,最终以实际实施为准。
序号 | 名称 | 暂定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1 | 林地清理 | 209 | 亩 | 700 |
2 | 造材-规格材 | 206 | 吨 | 300 |
3 | 造材-非规格材 | 385 | 吨 | 150 |
4 | 等外级材 | 200 | 吨 | 100 |
三、采购项目简介:
邻水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黎家镇金竹坪村作业点林木采伐及林地整理劳务协作服务(第二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https://gasggzy.cn/)和邻水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