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造林及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的实施工作,根据我市林业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就上述项目的建设主体和实施山场面向全市公开接受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人工更新及退化林修复
1.申报对象
江山市行政区划内的村级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国有林场、林业公司等可申报。
2.申报条件
(1)林地所有权属于江山市且在江山市域内;
(2)申报山场的松木比例,人工更新在40%以下,退化林修复在70%以下;
(3)实施山场须连片面积100亩(含)以上。
3.申报材料
(1)江山市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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