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4HB1001642 |
项目名称 | 位于洪湖市老湾乡中洲芦苇站长江外滩子新洲的900余亩林木 |
转让底价 | 98.5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1-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2 |
资产概述 | 一号小班面积40.14公顷,树种为杨树,胸径 19.2厘米,株数7102株,蓄积1509.2立方米;三号小班面积2.21公顷,树种为杨树,胸径 34.5厘米,株数301株,蓄积234.9立方米;四号小班面积4.92公顷,树种为竹柳,胸径22.2厘米,株数959株,蓄积207.9立方米;五号小班面积11.33公顷,树种为杨树,胸径29.8厘株数1633株,蓄积937.5立方米;六号小班面积2.90公顷。树种为杨树,胸径19.2厘米株数83株,蓄积17.6立方米.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洪湖市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根据《评估报告》[锦调评报字(2024)第28号]显示:老湾乡中洲芦苇站长江外滩子新洲的林木,大约10000余株,大部分为意杨,若采伐林木实际数量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以实际踏勘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 3.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意向受让方必须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并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于报名登记时提交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标的现场踏勘联系人:张科长;联系电话:17707169878。 4.受让方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采伐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采伐、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与联交所荆州公司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受让方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做好火源管理。若引发火灾,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在林木采伐和吊装过程中对周边交通、农田、环境不能造成损坏和影响,林木采伐时须将树兜一并挖出清运,挖掘后产生的土坑需进行回填,采伐的树枝全部拖走,清理干净,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标的自移交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前,受让方须完成所有林木的采伐和清场工作。 8.标的林木的采伐手续由转让方协助办理,采伐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其他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9.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2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买受人将林木采伐完毕并做好清场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证明,到产权交易机构办理退款手续。 10.受让方不得因标的数量差异、林木质量、安全责任、保管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转让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成交后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1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均须交纳2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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