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 |||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2127 | 转让底价 | 84.393万元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北二农场5280株林木公开转让项目(第二次挂牌) | ||
挂牌日期 | 2022-12-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2-07 |
标的所在地区 |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北二农场 | ||
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
标的状态 | 自然生长中 | ||
其他情况说明 | 1.本次转让林木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北二农场,树种为杨树,共计5280株(女贞树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活立木蓄积量约1457.19立方米。 2.林木四至范围:江北二农场东至9号路,南至103省道,西至103省道,北至猪场。 3.标的采取现场拍卖方式进行转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组织交易活动,标的于2022年12月8日下午15时在荆州市塔桥北路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多功能厅进行公开拍卖。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2-01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标的物的最终数量、林木质量以转让方移交的现场实物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转让方、拍卖公司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 3、受让方在林木采伐、放挖、吊装、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负,转让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拍卖公司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4、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用、履约保证金并向转让方提供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证明、工人劳务合同复印件及采伐现场安全管理方案后,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标的。 5、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交接之日起30日内采伐并清理完毕,若遇雨雪天气,雨雪天数不计算在采伐日期内。 6、受让方在采伐树和吊装过程中对周边交通、农田、环境不能造成损坏和影响,挖掘后产生的土坑需进行回填,疏通堵死的流水沟渠,采伐的树枝全部拖走,清理干净,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采伐运输过程中损坏的农作物,按每亩600元赔偿。 8、受让方必须购买采伐树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采伐树木和运输过程中对人的伤害、对电力的损坏等安全事故受让方负全部责任。 9、履约保证金10万元在转让方对林木采伐现场验收合格后,由湖北江北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退回,若对道路、农田、环境造成损坏,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 10、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木材经营等项目。 11、受让方在林木移交前,将履约保证金10万元缴纳至湖北江北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并提供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证明、工人劳务合同复印件及采伐现场安全管理方案。 12、受让方不得因标的存在数量、林木质量、权属证书不全、保管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转让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拍卖公司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成交后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25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交易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和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湖北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湖北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本次转让是以转让方提供的公安县兴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鄂公安兴杨评字(2022)第057号《资产评估报告》中江北二农场所列杨树5280株进行挂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对本评估报告中全部内容无异议。 4、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拍卖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木材经营项目。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7169003805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湖北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现场拍卖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湖北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交易费用和履约保证金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江北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公安县兴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1月1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公安兴杨评字(2022)第057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93.77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魏经理 0716-4088512 | ||
交易机构地址 | 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文章推荐: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三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涉生态保护红线内认定有限人为活动报告编制及占用县级森林公园咨询论证服务项目(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