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同华轩岗二期2×66万千瓦项目林地草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
1.采购条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及现状:
项目厂址位于同华发电公司(一期)北侧预留场地,拟建设两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和除尘等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的环保设施。2021年12月本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21〕1869号)。2023年3月本项目列入山西省电力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晋能源规发〔2023〕44号)。项目于2023年取得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40000202300048号),同年取得“两高”项目审核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项目具备核准条件。
2.1.2目的:取得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复的《使用林地草原审核同意书》。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控电力同华轩岗二期2×66万千瓦项目林地草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
本项目林地面积约14.5公顷、草地面积约11.7公顷。绘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绘制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区域范围矢量数据坐标图;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林木采伐作业指导书;办理采伐许可证;取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评估意见等各项资料;进行各级自然资源局报批,取得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文件。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取得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的批复文件。
2.4服务地点:项目土地预审范围。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取得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使用草原的查验报告》、《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取得市级《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组卷上报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取得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复的《使用林地草原审核同意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控电力同华轩岗二期2×66万千瓦项目林地草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林地或草地报批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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