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安镇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目 录
一、我要领就业补贴
情形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情形2: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二、我要领创业补贴
三、我要领高龄补贴
四、我要领困难补助
情形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情形2:失业登记
情形3: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
五、我要领农业补贴
情形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
情形2:农机具购置补贴申请
六、我要领取优抚补贴
情形1: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贴
情形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贴
情形3: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
七、我要领奖、特扶
八、我要领残疾人补助
九、我要申请临时救助
十、我要办老年证
十一、我要办残疾证
十二、我要办医保
情形1: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居民)
情形2:异地就医管理(备案)
情形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申请
情形4:医疗保险普通信息变更
情形5:医疗保险缴费申报(职工)
十三、我要办社保
情形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情形2: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情形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情形4: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情形5: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个人)
情形6: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情形7: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十四、我要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情形1: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情形2: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情形3: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十五、我要办低保
十六、我要砍树子
十七、我要生孩子
情形1:生育登记服务
情形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再生育审批
十八、我要找工作
情形1:就业登记
情形2:创业培训报名
情形3:《就业创业证》申领
情形4:《就业创业证》申领
十九、我要开便利店
二十、我要开水果店
二十一、我要开餐馆
二十二、我要开面包店
二十三、我要开理发店
二十四、我要开茶楼
二十五、我要当乡村医生
二十六、我要当母婴保健服务人员
二十七、我要办社会团体
我要领就业补贴
情形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一、法定时限
即办
二、承诺时间
即办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2.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3.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2: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一、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2.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
3.就业见习协议书;
4. 就业创业证;
5. 学历证明(毕业证);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领创业补贴
情形: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一、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证明材料;
2.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我要领高龄补贴
一、法定时限
即时办理
二、承诺时间
即时办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签署高龄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四川省内社保卡复印件;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领困难补助
情形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一、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2.本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信息;
3.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4.《就业创业证》;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2:失业登记
一、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1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民政部门注销民办非企业的批复;
2.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出具司法部门证明;
3.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经营停业或歇业证明原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未安置证明;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3: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
一、法定时限
即办
二、承诺时间
即办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申请家庭的户口簿;
2.《就业创业证》;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4.申请人学历、职业技能证明;
5.《四川省零就业家庭登记表》;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领农业补贴
情形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
一、 法定时限
每年6月30日前申报,9月30日前发放。
二、 承诺时间
每年6月30日前申报,9月30日前发放。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复印件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2:农机具购置补贴申请
一、法定时限
从申报之日起,农业部门办理时间62个工作日,财政部门办理时间42个工作日,全程办理时限104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从申报之日起,农业部门办理时间62个工作日,财政部门办理时间42个工作日,全程办理时限104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
2.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凭证
3.机具铭牌照片以及人机合影
4.《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领取优抚补贴
情形1: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贴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条件
在1954年10月31 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发务
的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自退出现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
2.孤老或者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
(二)申请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近照(蓝色背景)2张,五寸全身彩色照片(红色背景)1张;
4.复员证原件或《复员登记表》(履历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审核公章);
5.能够证明自退出现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本人申请被录入到国家机关或企业单位工作的相关材料;
6.其他有关材料。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贴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条件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照《条例》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
(二)申请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
4.退伍军人证原件或退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5.军队医院证明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军队体系医院原始病历(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
(2)驻边防、海岛等边远地区部队,按规定可以就近到地方医院治疗的,凭服役期间地方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地方医院原始病历)。
(3)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4)盖有服役期间驻地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3: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条件
对目前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以下四类对象进行身份认定;一是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1989年1月1日前退伍,在服役期间参加过中央军委认定的14次作战的参战退役人员;二是1964年至 1996年期间在8023部队原国防科工委21试验基地,多次执行核试验任务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其他参加过核试验效应试验、执行过核试验保障任务、参加过核爆炸条件下军事演习、与原8023部队驻同一区域部队的退役人员,曾在核导弹、核潜艇等涉核岗位服役的退役人员。三是服役期间直接参与铀矿开采,所在部队番号和服役时间均在中央军委认定基本目录内的军队退役人员;四是公安边防部队参战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登记表和有关参战参试文字记载的详细部队履历资料及参战参试立功、授奖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凡个人向所在部队索取的证明材料无效);
4.城镇户籍的另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已领取失业金及未享受退休金待遇,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领奖、特扶
情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
一、法定时限
常年申办
二、承诺时间
每年集中审批一次(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申报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
2.有婚姻变动情况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特别扶助申报对象还需提供:子女死亡的由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乡(镇、街道)以上医疗机构或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出具的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子女伤残的出具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等级为三级以上(包括三级)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领残疾人补助
情形: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重残护理补贴申请表;
2.残疾证、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复印件);
3.重残护理补贴申请书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申请临时救助
一、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签署《社会救助诚信申请告知书》;
2.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簿(原件);
3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签字按指纹的《救助申请及授权书》;
4.基本生活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盖鲜章的复印件);
5.填写《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信息表》并签名;
6.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委托人签字按指纹的《代理申请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办理方式
线上自助申请:宜宾民政微信公众号
线上代办:宜宾救助系统APP、智慧民政系统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办老年证
一、法定时限
及时办理
二、承诺时间
及时办理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本人或受委托人携带老年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办残疾证
一、法定时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1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15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2.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3.户口所在地残联领取并填写申请表、评残表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残联以及指定评残医院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办医保
情形1: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居民)
一、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医保微信公众号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2:异地就医管理(备案)
一、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二、承诺时间
及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医保微信公众号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申请
一、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医保微信公众号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4:医疗保险普通信息变更
一、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二、承诺时间
及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医保微信公众号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5:医疗保险缴费申报(职工)
一、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参保单位提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医保微信公众号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办社保
情形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一、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本县户籍人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2: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一、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二、承诺时间
即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复印件;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一、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二、承诺时间
即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复印件;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4: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一、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二、承诺时间
即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申报表》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5: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个人)
一、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二、承诺时间
即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办理。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6: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一、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二、承诺时间
即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因在押服刑、失踪等情形,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遇暂停业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7: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一、法定时限
限时办结
二、承诺时间
10个法定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停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待遇恢复发放:(1)宣告无罪、监外执行、假释或刑满释放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文书材料;(2)取消失踪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情形1: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10.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材料均为一份,A4纸质,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提交原件)。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一窗通办理设立登记。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2: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出资总额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6.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7.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信息》。
8.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9.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10.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一份,A4纸质,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提交原件)。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3: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简易注销: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2)一般注销: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3.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5.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一份,A4纸质,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提交原件)。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简易注销登记,需完成公示20天后的30个自然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一般注销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一般注销,需完成公示45天后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办低保
一、法定时限
37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签署社会救助诚信申请告知书;
2.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3.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4.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委托人签字按指纹的《代理申请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5.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申报信息表;
6.申请对象生活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方式
线上自助申请:宜宾民政微信公众号
线上代办:宜宾救助系统APP、智慧民政系统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监督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砍树子
情形: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间
4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有异议,重新调查时间)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林木采伐(集)申请书。村组、乡镇对申请内容的初审意见,自然资源所做登记;
2.有法律效力的林木权属证明;
3.伐区作业设计资料;
4.采伐作业设计公示表。
5.企(事)业单位营业证照、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6.承诺书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生孩子
情形1:生育登记服务
一、法定时限
即时办理
二、承诺时间
即时办理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结婚证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再生育审批
一、法定时限
即时办理
二、承诺时间
即时办理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结婚证
3.一孩出生证明或身份证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找工作
情形1:就业登记
一、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二、承诺时间
即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提供本人(雇主)的营业执照;
3.四川省就业登记个人登记表;
4.四川省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表;
5.四川省用人单位就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2:创业培训报名
一、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二、承诺时间
即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毕业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贫困家庭子女提供);
3.学生证(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提供);
4.身份证;
5.《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可不提供此证)。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3:《就业创业证》申领
一、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二、承诺时间
即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四川省《就业创业证》办理申请表;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情形4:《就业创业证》申领
一、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二、承诺时间
即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一)申请材料
1.毕业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贫困家庭子女提供);
3.学生证(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提供);
4.身份证;
5.《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可不提供此证)。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三)咨询电话:
迎安镇:0831-2880370
我要开便利店
一、法定时限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15个工作日
2.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0个工作日
3.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即时办结)
4.公章刻制备案1个工作日(即时办结)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在项目建成后投产前自行网上备案)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15 个工作日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 15 个工作日
8.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即时办结)
9.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10个工作日(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不属于公共娱乐场所的,可不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是其消防安全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承诺时间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0.5个工作日
2.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时间)
3.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即办
4.公章刻制备案1个工作日(即时办结)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在项目建成后投产前自行网上备案)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5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15个工作日(不含转外时间)
8.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店招)(即时办结)
9.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步骤
第一步: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一)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查验原件、复印件1份);
3.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四川政务服务网、营商通APP
现场办:迎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第二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不低于2人;
5.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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