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瓮安县人民政府雍阳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瓮安2022年粤黔协作共建产业园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及使用林地申请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贵州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将瓮安2022年粤黔协作共建产业园加工厂房建设项目永久使用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新庄社区林地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瓮安2022年粤黔协作共建产业园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二、拟永久使用林地位置和范围: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新庄社区,共1个街道1个社区。
三、拟永久使用林地用途:厂房、就业培训中心、地下室、室外附属设施。
四、使用林地性质:永久使用。
五、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情况
1、林地面积和林木蓄积: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面积0.4490公顷,林木蓄积15.1立方米。
2、林地和林木权属: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均为集体,面积0.4490公顷,林木蓄积15.1立方米;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均为个人,面积0.4490公顷,林木蓄积15.1立方米。
3、森林类别:项目拟使用重点商品林林地面积0.4103公顷,林木蓄积14.5立方米;一般商品林林地面积0.0387公顷,林木蓄积0.6立方米。
4、保护等级:项目拟使用Ⅲ级林地面积0.4130公顷,林木蓄积15.1立方米;Ⅳ级林地面积0.0387公顷,林木蓄积0.6立方米。
5、林地类型:项目拟使用用材林林地面积0.4490公顷,林木蓄积15.1立方米。
6、林地地类:项目拟使用乔木林地面积0.4490公顷,林木蓄积15.1立方米。
7、涉及的村: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新庄社区,共1个街道1个社区。
8、起源:项目拟永久使用人工林面积0.4490公顷,林木蓄积15.1立方米。
9、林木采伐:拟使用Ⅲ级林地林木采伐面积0.4130公顷,林木蓄积15.1立方米;Ⅳ级林地林木采伐面积0.0387公顷,林木蓄积0.6立方米。
六、拟使用林地四至界限清楚。
公示起止日期: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
在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等如有疑问或问题,请与我局瓮安县林业局(电话:0854-2621042)反映,逾期不受理。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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