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CYQ(宁)2022-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都工区乌坑杉木大径材择间伐已由福建省宁德福口国有林场〔2022〕25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宁德福口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宁德福口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以下有经验的企业单位参与本项目竞标:
(1) 宁德市蕉城区战森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 宁德市长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 宁德市蕉城区繁鑫林业有限公司
(4) 宁德市龙辉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5) 宁德市拾铭兴绿化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九都工区003林班11大班010、060小班共2个小班,地名:乌坑;
2.2. 工程建设规模:设计批证面积131亩,总蓄积量461.3立方米,总出材量368.8立方米,预算总金额11432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采伐、集材、运输、新开设道路等。具体以作业设计书为依据。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详见本项目作业设计书)。
2.5. 工期要求: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
2.6. 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森林采伐技术规程》(LY/T1646-2005)对林木进行采伐,择间伐小班内不开设道路,必须严格遵循三砍三留原则,即砍小留大、砍劣留优、砍密留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木材采运或森林采伐等,未被林业主管部门列为不诚信黑名单企业。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业绩及信誉良好的企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受邀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 09 月30日至2022年 10月08 日(早上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可不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山水大酒店第二排二层)办理报名手续,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最高限价310元/立方米,每档以2元/立方米递减,投标者的有效标书中以报价最低者中标,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者用摇号的形式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仟元整。
6.4.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用信封面密封,注明公司名称及用途,现场一同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代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10 月 14日 15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宁德市山水大酒店第二排二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及购买相应标段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须具备单独施工能力,由于建设地点分散,施工作业现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保障施工安全,适应在山场食宿作业等工作要求。并能有效处理好用地等相关矛盾和做好与当地的协调工作。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其风险,一切费用及施工安全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单位应自行购买的山场作业工人意外险,并将购买意外险的单据送达林场安办存档,费用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各承担一半。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德市林业局网站和福建省宁德福口国有林场公告栏上发布。需要现场踏查的投标人,统一定于 10月13日上午9:00到福口林场集中出发实地勘查现场,逾期不候。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599044061。需现场勘查的投标单位,安全和费用问题由各投标单位自负。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福口国有林场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铜镜自然村
电 话:13599044061
联系人:陈先生
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山水大酒店第二排二层
电话:0593-2997118
联系人:小石
文章推荐: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三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涉生态保护红线内认定有限人为活动报告编制及占用县级森林公园咨询论证服务项目(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