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240228(周三)福建省政和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项目名称 | 20 240228(周三)福建省政和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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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 24年2月27日 15:00 前 (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 20 2 4 年 2 月 21 日 -20 2 4 年 2 月 27 日 ■竞价时间: 20 2 4 年 2 月 28 日 10:00-10:30 ■ 报价规则: 本次项目 标的 必须有 3家以上(含3家 ,且法人代表 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不能为同一人 )意向受让方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 本次标的的 交易。 本次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 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 ,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 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 , 多次报价的 , 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 保留价 5倍及5倍以上的, 农 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 竞价阶梯: 1000 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 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 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 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 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
二 、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注:本次竞买过程中报价包含林木转让费、山价款、设计费、检尺费。木材生产成本、销售环节等费用和其他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开支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的信息,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
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 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1. 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 本次项目标的物采伐证已办理,受让方须在林场组织拨交后,方可组织生产 。 3. 在开具发票和码单时,收货单位必须填写受让方单位名称, 转让方 不予办理受让方以外的第三方相关发票及码单 。 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理对象,根据《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 木 只能 在 规定时期内销售给 政和县林业局指定的定点加工企业,同时 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禁止采伐、生产、运输及销售, (具体管理办法按照政和县森防部门的要求执行),否则, 受让方 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 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仅供参考) 、 竞买约定 、 林木定产定销经营权转让合同书 (范本)、 承诺书、伐区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 |||||||||||||||||
三、竞价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 木材生产 服务资质的 企业法人 (含个体工商户) ,必须能独立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安全培训,给员工购买安全(工伤)保险,以及 具有 组织生产、 保证 销售质量和安全检查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同一参与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 福建省政和国有林场 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 24年2月21日 -20 24年2月27日 | |||||||||||||||||
联系人 | 赖先生 1 5280751688 (生产经营股) 暨先生 13860021282 (界溪管护站)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 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 交易保证金应于 20 24年2月27日 15:00 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 ATM 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价哪一标的保证金, ( 如: 0228政和林场木材定产定销3标保证金); 3. 交易成交, 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 《款项收讫及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 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政和国有林场的银行账户, 其中 1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10万元转为成交木材款; 4. 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须在2024年3月6日17:00前将全额成交木材款(含交易保证金转成部分) 一次性 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并与转让方签订《 林木定产定销经营权转让合同书 户 名: 福建省政和国有林场 账 号: 13995101040011333 开户行:政和农行营业部 3. 受让方不根据公告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另行处置。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曾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98-5728818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 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 、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仅供参考) 2、竞买约定 3、 《 林木定产定销经营权转让合同书 》范本 4、 承诺书 5、伐区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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