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ZB-2024-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勃利鸡东界至鸡东鸡西界段改扩建工程综合咨询服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发改交通函〔2023〕636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鸡东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综合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勃利鸡东界至鸡东鸡西界段改扩建工程综合咨询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鸡东县鸡东镇。
2.3建设规模: 路线起于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K260+383处(勃利鸡东界),由北向南沿旧路布线,跨越鹤大高速,而后继续沿旧路布线,经兴农镇,终点于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K284+192处(鸡东鸡西界)。23.81公里,其中,21.6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对2.15公里现状二级公路进行路面改造,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2.4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综合咨询服务完成,完成标准以省市检查验收通过为准(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前期服务、项目管理、造价咨询与审核、采购及招标工作、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前期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勘察定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环境监测、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防洪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资源压覆评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临时复垦方案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农转用地与建设用地审批、办理临时与永久的建设用地审批、煤层开采对新建公路影响的安全性评价、安全评价、文物调查勘探、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林调和报告)、林地和林木价值评估、林木采伐设计编制、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林调和报告)、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方案编制费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方案可行性专家评审、占用湿地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草地图标报告编制、法律咨询。最终完成本项目前期全部专项评审所需的全部要件,将项目推进至施工阶段。
2.6.2项目管理: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车辆及人员,完成日常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编写项目有关的汇报材料,组织迎检各项工作、召开项目有关的会议并形成记录,履行工程管理的义务,完成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试验检测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内业和外业验收管理、信息管理、计量管理、投资管理、档案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配合审计等其他管理工作,直至通过全面竣工验收后移交;
2.6.3造价咨询与审核:主要包括项目各项招标限价编制、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结算初审、配合决算编制审核等相关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涉及投资部分的管理工作,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制定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房屋与土地评估、林木赔偿评估,与项目有关的资产评估与拍卖;无价材料设备询价等工作;
2.6.4 采购及招标工作:组织施工、监理、检测等项目有关的招标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995.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1.1项目前期服务及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
3.1.2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采购及招标工作: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需提供其在本企业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 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的社保记录,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一位专业负责人。
公路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设计类注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道桥、道路、路桥、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3.3.2拟派项目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人员,应具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其中: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项目前期服务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④采购及招标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业咨询负责人需提供其在本企业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 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注: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所有联合体内成员的信誉证明材料。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4日17时00分至2024年2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有关此项目的信息。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鸡西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467-2664206
招 标 人:鸡东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地 址: 鸡东县城建路1号
电 话:0467-558270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写字楼3号楼12层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51-51020163
电子邮件:hljzzzbgs@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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